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争当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排头兵。以抓好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高质量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底线思维,始终把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大水、大气、土壤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区力争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完成26个地表水国家(市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或提升要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AQI)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15平方米,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二)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整治计划,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处置、扬尘治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垃圾综合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对上海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30项具体问题,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确定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强化闭环管理,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针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制约瓶颈,结合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化治污政策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主要措施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
1、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委、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松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本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构建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责任导向,把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纳入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环保督导督察制度。按照中央和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模式,建立完善本区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出台《上海市松江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追责问责。
4、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结合本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生态环保指标的考核权重。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建立环保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快推动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进行通报警示、严肃问责,对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深入实施“碧水”工程。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防治,全域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2018年国考、市考断面水质目标达标率达到85%左右,力争到2019年水质全面达标。切实消除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隐患,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关闭清拆工作。按照“水、泥、气”同步治理原则,加快提升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臭气治理工程;加大市政、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混排改造力度,加强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治污监管力度,杜绝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确保全面达标。深化河长制,按照全覆盖、水岸联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到2020年底前全区中小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水域面积只增不减。
2、持续推进“蓝天”工程。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编制实施新一轮《松江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推进燃气燃油锅炉低氮燃烧提标改造,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深化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建筑装饰行业和汽修行业综合治理,加强餐饮油烟等社会生活源整治,防止茶水炉等散煤复燃。
3、着力推进“净土”工程。突出“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我区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的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农田土壤保护,推动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等环节的土壤及地下水场地环境调查审核。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控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2018年水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1、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针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短板问题,举一反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除臭系统建设,确保恶臭排放和出水水质双达标,加快相关污水厂连通管的规划和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成区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完成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围绕督察指出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及渗滤液不规范处置等问题,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大设施设备购置力度,2020年基本实现分类收运全覆盖。加快建设松江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浦南、西部、新浜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天马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湿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等项目建设;加强对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确保渗滤液规范收集处置、雨水达标排放;督促街镇按照规范要求完成生活垃圾压缩站日常管理及后续长效管理。
3、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严格落实市政府57号令,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申报、转运、消纳处置或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强化“两点一线”管控,密切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建筑垃圾企业严管严惩要求,全面建立建筑垃圾企业诚信承诺机制,确保本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运行。
4、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抓住危险废物、辐射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加快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尽早启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选址和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铁腕执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严格监管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纳管企业监管机制,强化水务、环保部门的管理衔接。贯彻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事业机构设置。调整环境监测事权,加强属地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质量监测等,调整环境监测力量配备。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健全街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加强条块对接,强化街镇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环保专职干部。
2、全面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机制。充分利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手段,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网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调整完善全区责任网格划分,做到网格巡查区域全覆盖。结合落实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垂直改革方案、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执法重心向街镇下移,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按照市部署,落实构建市、区、街镇的三级环境监督网络。
3、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不查办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最严厉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加大对重点行业、水源地风险企业的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排放、倾倒、填埋污染物行为。强化环境执法的分工责任和部门协同,完善环境违法的查封扣押、行刑衔接,建立重大环境案件和突发环境事故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手段,加强环境违法的联惩联治。
4、夯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成效。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高压打击态势,依托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平台,确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已淘汰关闭项目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通过规范项目招商、健全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形成违法违规项目预防、发现、报告、处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遏制新的违法违规项目产生。
(五)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1、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高碳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保护。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作为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2、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以城镇带动乡村,以乡村支撑城镇,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与城镇连接,促进乡村公共服务与城镇衔接,建设有松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地区的田园生态环境建设,花大力气推动郊野公园、乡野公园、生态廊道及涵养林建设,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强化佘山国家森林公园(东佘山、横山、钟家山、北竿山)、松江新浜獐重引入重要栖息地、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松浦大桥备用取水口及其黄浦江岸线等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严格落实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相关规定和措施。重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佘山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建设,加强生态涵养林、山林等建设、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和生物栖息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街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整改、督察、问责、宣传四个专项组,负责具体推进、督促上海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街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街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落实闭环管理,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项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定期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
(三)严肃责任追究。由区纪委监察委牵头,对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列入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征得上海市环保督察组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结合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
附件:松江区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松江区落实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1.1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存在异地迁入和回潮现象。淘汰关闭类项目有异地重生现象,松江区在招商引资项目中对产业准入把关不严,未建立长效机制。检查发现多起外区整治项目迁入和其他镇被清理项目转移,如贝联特种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从闵行区迁入新桥镇众新五金有限公司内,未办理环评手续继续生产。叶兴电镀厂被叶榭镇列为淘汰关闭类项目关停后,迁入新桥镇众新五金有限公司内继续生产。而被新桥镇淘汰关闭的上海胜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却迁入中山街道松米公路2号园区,依然不履行环评手续。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中山街道、新桥镇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续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异地迁入和回潮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贝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叶新电镀厂的两条生产线已于2018年9月初搬离,目前厂房空置;完善新桥镇众新五金有限公司14条电镀线和上海胜复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待企业获批后方能开工生产。(新桥镇、中山街道、区环保局)
(二)按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要求再次全面梳理复核,确保5429家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三)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严把项目的准入关,同时加强项目入驻后的跟踪检查,加大网格巡查力度,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四)加大对“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过“环保管家”等第三方对各辖区内的企业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等工作,与“环保办”形成多方位的监管联动体系,完善从源头防止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产生和回潮的长效机制。(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1.2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存在异地迁入和回潮现象。对原承租地块产业结构调整控制力度不足,地方政府监管缺失,致使“厂中厂”“园中园”不规范生产现象多。如洞泾镇洞厍路398号地块存在28家小规模企业,7家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9家未完成环评登记备案。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洞泾镇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续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加强对“厂中厂”“园中园”的监管力度,杜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洞厍路398号地块存在28家小规模企业环保手续,规范生产行为。(洞泾镇、区环保局)
(二)按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的要求全面排摸梳理“厂中厂”、“园中园”情况,细化“一企一档”档案管理,对“厂中厂”“园中园”内的企业做到底数清、动态明。(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三)优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地房屋租赁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腾笼换鸟”的项目质量。(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四)加大对“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过“环保管家”等第三方对各辖区内的企业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等工作,与“环保办”形成多方位的监管联动体系,完善从源头防止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产生和回潮的长效机制。(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1.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存在异地迁入和回潮现象。部分列入整顿规范类、完善备案类的企业整改出现反弹。如中山街道上海绘通印务有限公司使用油性油墨,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群矛盾突出。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扩建仓库被新桥镇列入完善备案类,至今未履行环评手续。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中山街道、新桥镇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完成整改;持续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杜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回潮现象的发生。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上海绘通印务有限公司4条生产线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升级改造经检测合格后恢复生产,其余5条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同时该企业已启动生产搬迁工作;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已清空并停止了仓库使用。(中山街道、新桥镇)
(二)优化网格化管理方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完善企业环保治理措施。进一步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三)加大对“第三方”的引入力度,通过“环保管家”等第三方对各辖区内的企业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等工作,与“环保办”形成多方位的监管联动体系,切实落实好对企业的长效管理。(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1.4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已销项的项目整改不彻底。松江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6.2黄浦江取水口范围内聚集上海船厂等工业企业”的销项报告提到,上海船厂等7家企业已清拆,同时,将在松浦大桥取水口二级区范围新发现的两家企业(上海盛凌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红双喜游艇有限公司)一并纳入整治范围,予以关闭清拆。现场核查发现,原上海红双喜游艇有限公司办公楼虽已关闭,但还未拆除。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车墩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标:纳入二级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建筑
整改措施:
根据市环保局二级水源保护区整治要求,拆除原上海红双喜游艇有限公司生产厂房,保留其办公楼并纳入二级水源保护区风险隐患建筑。车墩镇政府加强对保留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和巡查,确保不再从事任何生产加工和仓储。
1.5松江原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调查处理事项,松江区绿化市容局未及时按要求整改。2018年1月,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到松江检查中发现了该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松江填埋场污水调节池污泥固化外运处置、浦南、西部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改造进度滞后,尚未全部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完成提标改造;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及排水许可证申领。
整改目标:坚决杜绝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垃圾填埋场提标改造、浦南和西部两座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等三个项目列为区级应急抢修项目,目前三个项目已完成土建进入设备安装阶段,12月底确保完成并试运行。(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二)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完成后开展环保自主验收,并依法申领排水许许可证。(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三)污染治理设施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运维,确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1.6 洞泾镇法兰西世家小区邻近G15沈海高速莘砖公路收费口,居民受噪声、扬尘和车辆尾气的困扰。洞泾镇政府答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的整改措施是“2016年11月24日向松江区发改委申请G15绿化防护隔离地建设用地指标24.68亩,待相关指标落实后,按照有关程序进一步落实”。目前,该绿化林带仍未建成。
牵头单位:洞泾镇
责任单位:洞泾镇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
整改目标:加快建设绿化林带工程,缓解中海悦府、法兰西世家、上坤旭辉等3个小区邻近G15高速噪音扰民影响。
整改措施:
(一)工程土方整形、雨水排水沟铺、乔木种植等绿化带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二)进一步解决高速噪音及光污染问题,已协调市路政局和城投运管中心委托上海缄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高速路旁的小区住宅进行噪音检测和关于G15高速公路莘砖公路入口声屏障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由于该工程涉及桥梁、闸道、路基、地下各类管线较多,情况复杂,设计周期相应较长,于2019年6月底之前开工实施。
1.7 新浜镇新浜村被污染场地尚堆存1500吨有风险废物,未及时清理处置,仅用油布覆盖,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新浜镇
责任单位:新浜镇
整改时限:2018年9月
整改目标:及时清运风险废物,完成地块修复工程,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一)已委托资质单位上海宝发环科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对剩余约1500吨污染土壤外运处理,并完成污染场地修复工程。
(二)已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在未来5年内定期进行场地地下水监测。
2.1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远低于实际产生量,规划2020年完成的天马二期焚烧厂也将面临规模不足的问题。调阅资料显示,2015-2017年,松江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了50%。目前松江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1420吨)、可燃垃圾(300吨)、污水厂污泥等已超过1750吨,2020年天马二期完工后,一、二期共分配给松江的处理量为1750吨/日。考虑到2020年前大型居住社区人口导入带来的生活垃圾增量等因素,垃圾处置能力不足的矛盾将再度凸显。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2020年底
整改目标:各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能力满足需求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源头减量。进一步督导村(居)民加强源头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着力提高源头分类纯净度,切实减少干垃圾产生量。继续拓展和完善低价值废品回收网络,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实现源头减量的目标。(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二)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湿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的管理,减少残渣的产生量;严格环卫行业管理,杜绝可资源利用的垃圾进入焚烧厂。(区绿化市容局)
(三)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天马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湿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等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底投入运行。(区绿化市容局)
2.2建筑垃圾自行消纳能力不足,急需解决出路问题。前两年大规模开展的拆违行动和日常积存的装修垃圾约390万吨,集中堆积在全区21个临时堆放点和零星分布在拆违原地。受堆放点规模和选址制约,一些街镇拆违处于停滞状态。同时,二级水源保护区清拆等还将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石湖荡镇已完成清拆的10家企业建筑垃圾堆放在原地,今年9月底前还将清拆110家企业,预估将产生135万吨建筑垃圾,按照目前松江区消纳方式将长期难以完成处置任务。而堆放点占用建设用地,给本已不足的土地开发利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零星分布的堆放点存在扬尘污染和环境隐患问题。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下旬
整改目标:全区70%以上的建筑垃圾完成分拣消纳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速分拣。落实就地分拣和集中分拣、人工分拣和机械分拣相结合的要求,按照可燃物、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利用物等“四分类”法,对新增和积压的建筑垃圾进行全面分拣,着力提升分拣速度和纯净度,并确保分拣后各类物质有序分类堆放。(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二)加紧消纳。进一步打通并拓宽建筑垃圾分拣后的各类物质处置通道,有计划、分步骤地加紧消纳。对于小木块、塑料袋等可燃物,区分轻重缓急,适当调整进入天马焚烧厂干垃圾物流,优先保障可燃物积压体量较大的街镇。同时,积极请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援助,借用市级处置通道,帮助处置本区部分可燃物。对于少量的油漆桶、轮胎等有害物质,采取预约上门收集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钢筋、木材、铝合金等可回收物,纳入“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进行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对于大量的纯砖块、泥粉等可利用物,作为建设工地建材骨料,梳理需要筑路、回填的建设项目,用于筑便道、基础回填和堆坡造景。(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三)加强管理。制定《松江区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管理规范(试行)》,加强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和临时堆放点管理,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标识标牌清晰统一、场内各类物质有序分类堆放、基础台账齐全翔实、冲洗设施设备性能良好,防扬尘、防污水、防噪音、防火灾等措施落实到位。(区绿化市容局)
(四)加快建设。继续着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厂和天马焚烧厂二期等工程建设,争取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厂2019年底投入使用,天马焚烧厂二期2020年投入运营,从根本上解决末端处置难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
2.3 污水处理规模与污水量增长不完全匹配,影响河道水环境质量。目前,区域污水产生量大于处理能力,局部地区尤为明显。调阅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松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为51.1万吨/日,低于《松江区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修编)》核定的2015年规划总处理能力58.6万吨/日。污水厂主管互联互通建设滞后,总体未完全打通,如遇突发情况和污水超量时难以有效调度。雨污混接现象普遍存在,雨天污水直排河道,污水溢流时有发生。区域内水闸长时间关闭、水流不畅,河道整治成效存在反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区房管局、各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西部污水厂和松江污水厂扩建2021年6月底前完成,松东污水厂扩建和松申污水厂扩建2022年年底前完成。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2019年1月完成水闸管理问题整改。
整改目标:通过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和提升全区污水处理能力,减少入河污染源,提升河道水环境。水闸启闭科学调度,促进河道水体良性循环,保持水流通畅。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厂扩建,松江污水厂和西部污水厂扩建已完成立项批复,力争2019年年内开工,2021年年底前完成;松东污水厂在2017年12月完成三期扩建新增3万立方米/日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四期扩建和松申污水厂三期扩建已开展前期方案研究和控规调整,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并分别于2022年底完成。二是加强污水厂之间主管连通管建设,松申和松东污水厂之间的连通管列入松东污水厂四期扩建项目一并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市政污水管网的养护管理,强化抽查和考核,确保污水输送安全。(区水务局、区国资委、各相关街镇)
(二)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制定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各街镇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列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加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调查,加快推进混接改造。同时,加强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的清通养护,落实长效管理。(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及开发区)
(三)加强水闸管理。不断优化和完善圩区引调水方案,提高调水效率。采取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水闸管理水平,逐年推进“一江三支”、“西部泄洪”等区域的水闸自动化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松江区圩区泵闸设施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区对街镇、街镇对管养单位的监管考核力度,提高水闸管理水平。(区水务局、各街镇及开发区)
2.4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失,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目前,松江区注册备案的2800余家企业产生危废约4.7万吨/年,区内仅有一家处理部分含重金属(镍、铜)污泥的危废处置企业且处理规模小,无危废焚烧、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等综合性处置单位,而应急物资储备和处置能力也不到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大量危废需运至区外处置,导致中小企业危废处置渠道不畅,成本高、风险大,直接影响了松江区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加强本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新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1个,处理能力约3万吨/年;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1个,处理规模为9.68万吨/年,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保障城市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的指导和支持,力争在2019年投入生产。(区环保局)
(二)已完成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项目的选址,明确了供地方式,正在调整规划;成立项目公司,明确项目主体和各方出资比例,牵头推进工程实施;开展环评、专项规划等工作;由专业的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水务局、佘山镇)
2.5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松江浦南、西部生活垃圾中转站无渗滤液处理设施,只能外运至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净茸分公司(吉貌填埋场)处理,超出该公司的实际处理能力,且处理后出水COD、氨氮等严重超标。各街镇垃圾压缩房、中转站、临时堆放点渗滤液均未得到有效治理,新桥镇新镇街1012号湿垃圾压缩房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新浜生活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臭气无组织排放。松江区西部垃圾转运站除臭装置损坏后长期停运,厂界臭气超标。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污泥深度处理工程未履行环评手续。浦南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设施环保手续不全、运行台账记录不全。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新桥镇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浦南、西部、新浜生活垃圾中转站整改;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11个街镇垃圾压缩站整改。
整改目标:生活垃圾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环保手续齐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浦南和西部两座中转站污水预处理设施、除臭系统改造工程,2019年上半年完善环保手续,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区绿化市容局)
(二)全面排摸全区垃圾压缩箱,对全区公共部位55座垃圾小压站落实分类整改,将垃圾量少的小压站设置为标准垃圾房,并完善污水收集及排放系统;将垃圾量大确需设置的,购置新型的可以储存污水的压缩设备,并增设污水预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三)镇级湿垃圾处置站建设配套渗滤液及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完善环保手续,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关停车墩镇、佘山镇、九亭镇等三座镇级湿垃圾处理站。佘山镇及车墩镇计划把设备拆分成单体,在居民小区内使用。九亭镇湿垃圾处理站待完成整改达标后运行。(区绿化市容局,车墩镇、佘山镇、九亭镇)
(四)松江区湿垃圾处理场(500吨/天)已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12月完成投入使用,待建成投入使用后全区湿垃圾全部进该厂统一处置。(区绿化市容局)
(五)进一步优化新浜中转站污水处理工艺和臭气处理工艺,在2019年4月底之前完成改造工程。(区绿化市容局)
2.6 建筑垃圾分拣落实不力。按照区绿化市容局工作部署,各街镇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辖区内临时分拣中转场所。区绿化市容局虽就中转场所的选址提出过指导性意见,但部分意见可操作性差,且未根据街镇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导致个别街镇选址难度大,现有中转站面积偏小,无法满足后续清拆需求。洞泾镇砖桥贸易城地块近40万吨拆违垃圾仍堆放于原地,未按规定进行建筑垃圾分拣处置消纳,场地未硬化。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洞泾镇及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
整改目标: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所均能满足辖区建筑垃圾分拣需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排摸估算各街镇、开发区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体量,根据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大小和容量,调整落实中转分拣场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二)确保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所和拆房拆违原地的建筑垃圾按照计划和要求,边拆边分、即进即分、分类堆放、规范管理、有序消纳,无严重积压。(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开发区)
(三)在洞泾镇砖桥贸易城地块拆违垃圾临时堆放点西侧设置一处占地约30亩的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分拣点,在原址利用分拣后的砖块泥粉建设一条绿化长廊,其余用于本区房产项目基础回填。(区绿化市容局、洞泾镇)
2.7 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滞后。叶榭、泖港、新浜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改造工程仍处于立项阶段,启动较晚。现场检查发现,松东、松申污水处理厂污泥堆放点位未密闭。松东污水厂扩建项目臭气防治措施尚未到位,主体工程便投入使用。松江污水处理厂污泥露天堆放,污泥脱水机房等产生恶臭的车间、工序均未密闭,臭气未收集处理。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国资委
整改时限:叶榭、泖港、新浜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松东、松申、松江污水处理厂即知即改已完成,松江污水厂污泥脱水及加盖除臭改造工程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气问题,确保符合环保新要求。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松东污水厂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了新建污泥堆场的卷帘门安装,并在满足所有环保设施的条件下,启用新建污泥堆场等设施。松申污水厂已对北面和西面污泥堆棚搭建彩钢板进行全面封闭,东、西两面墙体空隙处采用彩钢板封闭,同时封闭百叶窗和通风风机,并重新对污泥堆棚内部除臭喷淋系统进行改造。(区水务局、区国资委)
(二)松东污水厂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了反应池主曝气单位的植物液喷淋除臭装置的建设。(区水务局、区国资委)
(三)因松江污水厂正在进行污泥脱水及加盖除臭改造(9月初开工建设),采取了临时措施:一是对污泥发酵车间大门及污泥发酵仓加装门帘封闭,污泥脱水机房加装除臭喷淋装置;二是在初沉池、曝气池临时设置移动式喷淋装置;三是临时堆场成品污泥做到全覆盖,并对成品污泥临时堆场周边排水沟渠进行了整治清通,确保雨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区水务局、区国资委)
2.8 雨污混接改造推进慢并有反复现象。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体量大、资金落实不到位、推进困难。如九里亭街道25个居民小区仅有4个基本完成验收,方松街道68个居民小区仅完成验收28个,九亭镇82个居民小区仅完成验收42个,叶榭镇16个居民小区仅完成验收2个。松江区已完成的3729家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存在反复现象,部分已完成改造单位再次混接混排,如叶榭镇上海耀江装饰有限公司多处洗手池接入雨水井,佘山镇三浦河勋业路桥东北侧旱天雨水排口有黑臭废水排入河道。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及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
整改目标:通过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加强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改造长效管理,进一步减少入河污染物,提升河道水环境。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力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一是加快出台《松江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政策,加快推进改造。二是进行小区雨污分流调查,排摸雨污混接情况,并形成调查报告。三是根据轻重缓急情况,明确雨污混接改造年度计划。四是编制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方案,一小区一方案。五是加快实施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并加强相关验收工作。(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
(二)加强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改造长效管理。一是区河长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雨污水分流工作监管的通知》,明确了企事业内部雨污水管道的管理责任主体和由各街镇的监管责任,完善养护台账,落实监管资金,并加强考核,形成雨污分流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开展企事业单位雨污混接改造“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进一步巩固雨污混接改造成效。(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
(三)上海耀江装饰有限公司多处洗手池接入雨水井的问题,叶榭镇即知即改,已于2018年9月30日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佘山镇三浦河勋业路桥东北侧旱天雨水排口有黑臭废水排入河道的问题,佘山镇委托专业单位排查,发现蒂森克虏伯电梯(上海)有限公司单位在去年雨污混接改造过程中,未对该废弃的雨水排放口进行封堵,佘山镇已督促企业对该排放口进行永久性封堵,现已封堵完成。(佘山镇、叶榭镇)
3.1清拆工作不彻底。车墩镇原上海中舟船务有限公司地块码头、部分设施及厂房未拆除,被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净浩环卫分公司用于水上保洁作业(1号台)和生活垃圾外运作业(2号台)。其中,1号台仍在用于黄浦江江面垃圾的打捞、分拣及中转;2号台码头于2017年底停止使用,下沉督察时发现,仍残留大量生活垃圾渗滤液贮存在无防渗措施的收集池,距黄浦江岸不足20米。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整改时限:2018年7月30日
整改目标:消除渗滤液隐患,拆除环卫设施,取消保洁码头功能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已将污水池内污水运往垃圾填埋场5号池作临时储存,并采取泥土回填方式将污水池作填平处理;已停止使用该码头环卫水上保洁作业,已拆除原生活垃圾外运平台。(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
3.2 清拆后网格化监管不到位。叶榭镇上海海砌建材有限公司清拆后建筑垃圾和1000余吨生产原料未及时清运,又被倾倒疑似工业固废约800吨,该区域后续清拆任务较重,需引起重视。
牵头单位:叶榭镇
责任单位:叶榭镇
整改时限:2018年7月
整改目标:加强网格监管能力,杜绝清拆场地垃圾偷倒
整改措施:
上海海砌建材有限公司场地上所有建筑垃圾已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场地现已复土并播种草籽。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和网格巡察力度,杜绝垃圾偷倒。
3.3 黄浦江沿岸发现大量垃圾未及时清运。泖港镇水生植物打捞处置的中转站现场长期堆存大量水生植物垃圾,并夹杂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泖港镇及各相关单位
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合理设置水生植物垃圾处置场所,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鉴于该项目为市级项目,协调市市容环卫水上管理处等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该水生植物中转站的项目必要性和选址合理性。(区绿化市容局、泖港镇)
3.4 “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盲区。部分零星地块仍然存在较为集中的“五违”现象。如,洞泾镇洞伟支路区域沿线环境脏乱差,群居情况多,液化气罐和油桶露天堆放,地块内渔洋浜南岸线堆放的大量建筑垃圾进入河道,洞泾港西侧的码头、堆场未采取抑尘措施,建筑垃圾直接进入河道。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洞泾镇及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整改目标:彻底取缔“五违”现象,消除环境综合整治盲区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洞泾镇已于2018年7月开展集中整治,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拆除9处违法建筑,面积207平方米,取缔了4家非法废品回收站、1家无证金属加工点和2家无证停车场,清理了2处码头堆场,同时清运了拆房垃圾以及河道边的暴露垃圾100余车,平整土地48.22亩;于2018年9月,再次对洞伟支路工业地块进行联合整治,共拆除了违法建筑7处934平方米,清运各类垃圾35车,平整土地5亩,修砌隔离围墙120米。(洞泾镇)
(二)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将对整治完的区域采取“硬隔离”措施,通过设置安全绿网、继续派遣特保固守等措施,防止已整治区域再次被占用;二是对清除出的空地进行土地平整,播种草籽,绿化、美化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有证集体资产回购,从源头上进行管理,消除隐患;四是重新对该区域进行整体规划。(洞泾镇)
(三)排查洞泾港沿线,上海唯亚电器公司等雨污纳管工程已经完成,占用河道蓝线的房屋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拆除。(洞泾镇)
(四)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按照“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原则,坚决杜绝“五违”乱象。(各街镇、开发区)
3.5 中小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露天堆放情况较多。现场检查发现,大批中小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符合规范,存在明显环境隐患。如,侨亨实业有限公司将敞开式停车棚作为危废暂存点。上海纱联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废乳胶桶和油墨桶露天堆放,未设置危废标识,且部分废桶堆放于雨水明沟上,存在环境风险。经济开发区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无危险废物标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杜绝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一)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上海侨亨实业有限公司未安全存放固体废物和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处以4.5万元和2.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上海纱联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废乳胶桶和油墨桶存放场所不规范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移入室内妥善存放;在对日东电工(上海松江)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临时性周转存放,已责令该公司对其内部危废流转及出入库加强管理。
(二)环保部门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结合上海市“清废行动”2018年工业固废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多备少转单位、全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三)环保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培训。开展专项培训讲座和上门宣传指导,宣贯危险废物专用置场建设、危险废物标牌标识标签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签订、危险废物备案手续填报、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内部流转出入库记录和外运联单存档等工作的注意事项和监管要求。
3.6 涉重金属企业环保监管不到位。上海新增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含铬、锌)自2016年至今未完成备案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符合“三防”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未作分隔。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线多次扩建、生产规模扩大5倍以上,未履行环评手续,多处危废贮存场所不规范。经济开发区汉斯格雅卫浴产品(上海)有限公司镍超标排放。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涉重金属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落实企业防范环境风险和治理污染主体责任,排除环境污染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整改措施:
(一)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上海新增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危险废物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等问题立案查处,分别处以4.5万元和17万元;对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未验先投问题责令其限期验收,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安全存放问题立案查处,并处以5.5万元,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且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的问题立案查处,并处以16万元;对汉斯格雅卫浴产品(上海)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问题立案查处,并处以55万元。
(二)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检查。将涉重企业纳入“双随机”检查名单,每季度开展监察,重点检查涉重企业环保手续、废水排放、废气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和存放、台帐记录、在线监测等。建立监管档案,落实责令改正后督查、回头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从严查处,举一反三。
(三)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半年开展对涉重企业生产状况、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危险废物管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在线监测等专项检查,仔细排查问题隐患。
(四)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有效联动。对涉重企业开展定期监测,对车间排口、总排口、雨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进行例行性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严肃查处。杜绝超标排放行为的发生。
4.1 环境质量改善仍不稳固。2015年以来,松江区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但部分重要指标还存在反复。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上半年,PM2.5平均值为49微克/立方米,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值44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上半年,26个考核断面中,7个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12个断面质量同比恶化,叶榭塘由Ⅲ类降为Ⅳ类,茹塘、向荡港由Ⅳ类降到Ⅴ类,中心河、大涨泾由Ⅴ类降到劣Ⅴ类。2018年7月监测数据显示,188条河道中32个断面溶解氧低于2mg/L,黑臭河道整治成效出现反弹。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及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实现国考市考断面达标。2018年底前保持188条黑臭河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实施《松江区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加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秋冬季生产调控力度,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和道路保洁,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修订《松江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2018)版》,强化各项大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制订并启动实施《松江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区环保局)
(二)制定《松江区地表水质国(市)考断面达标工作方案》,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组织机构,以区河长制办公室为协调部门,统筹推进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各职能部门和街镇园区的职责,通过建立水质分析机制、会商机制、巡查机制、督查机制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国考市考断面水质的达标稳定工作。(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三)对188条黑臭河道中溶解氧不达标的河道通过增加曝气装置、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增加水体溶解氧,改善和稳定水质。(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
(四)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和制度,强化督查考核,压实街镇(开发区)属地责任,巩固治理成效。(区水务局、各街镇、开发区)
4.2 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扬尘监管不力。检查发现,多数建筑工地覆网、喷淋等抑尘措施不落实,个别扬尘在线监测不规范,有弄虚作假行为。辰花路深坑酒店项目工地施工材料裸露,绿化区域裸土未覆盖,擅自拆除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3-01地块项目工地扬尘较大,砂浆池扬尘现象明显,2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在围墙外,位置不合理。北方广富林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I标段工地存在建筑黄沙裸露、场地积尘严重现象和使用雾炮干扰扬尘在线监测的行为。
牵头单位:区建管委
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
整改目标: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对辰花路深坑酒店项目工地、松江区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3-01地块项目、北方广富林2-6号地块商品住宅项目I标段扬尘污染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区建管委、区环保局)
(二)按照最新修订的《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沪环规[2019]2号),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和拆除等管理工作。(区建管委)
(三)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整治循环滚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建筑黄沙和场地积灰按规范要求采取全覆盖、清扫和洒水等抑尘措施。(区建管委)
4.3 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较多。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对工业废气治理不重视的现象较为普遍。如,经济开发区上海滕建家具有限公司油漆车间涂装家具采用自然风干,VOCs无组织排放,并使用水幕对漆雾进行处理,无法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乙醇清洗设备作业时产生的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落实企业VOCs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
(一) 环保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上海滕建家具有限公司VOCs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问题立案查处,处以13万元罚款;对上海永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VOCs废气未收集处理的问题立案查处,处以13万元罚款。
(二) 环保部门加大对废气产生企业检查执法力度。已对57家企业工业废气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涉及工业废气无组织案件45件,共计处罚513.5万元。
(三) 环保部门开展大气专项检查。已经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专项检查,共涉及企业50家。切实推进我区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减排,建立VOCs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空气质量专项攻坚战方案,对辖区内251家涉气企业进行排摸检查,做到污染控制全覆盖。
4.4 养殖业治污水平偏低。部分家庭农场的污水产生量同配套农田的消纳能力不平衡。多数家庭农场的养殖规模为400-700头(存栏),均采用水泡粪方式清污,实际仅配备农田110-150亩。现场检查发现,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污水储存池水位较高,存在外溢污染环境的风险。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破损、防疫沟黑臭、污水粗放还田等现象。如上海新鑫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过大,污水储存池防渗膜破损,防疫沟内水质超标。此外,部分鱼塘的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提高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污染防治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环境风险
整改措施:
(一)严格控制养殖规模,适当增加还田面积。一是严格控制农场进猪数量,减少粪尿产生量;二是在实际还田中由镇村协调还田至周边其他田块内,确保了粪肥不外流、有效利用,有效降低种植业面源污染。
(二)强化家庭农场还田考核与设施维护。种养结合家庭农场根据农事需要二次集中还田,并由街镇对还田规范性,包括防疫沟、周边环境、操作过程等进行考核,一经发现有粪尿外流、外溢污染河道的,取消当年度粪尿还田补贴。同时组织人员定期排摸粪污处理设施使用状况,落实好预算资金,督促资产所有方(松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时对破损设施进行维修,2019年计划完成10个储存池的翻新提升。
(三)石湖荡镇金汇家庭农场储存池粪污水水位较高,于10月底水稻收割后实施粪肥还田,目前已清空存储池。新鑫养殖场西面两个鱼塘已停止使用,清空挖深后铺设防渗膜作为粪尿储存池,原水泥储粪池待粪污还田后重新翻新铺膜防渗漏。鉴于非洲猪瘟疫情影响,上海全面禁止活猪调运,待解禁后逐步减少场内养殖量,控制养殖规模。
4.5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备。部分自然村距上一轮村庄改造的时间较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简陋,污水收集不彻底,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如,广富林街道郊野公园内个别未搬迁农户生活污水直排;新浜镇胡家埭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已老化破损;石湖荡镇泖新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未达到一级B的排放标准(总磷超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20年(松江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因涉及工程量多、范围广,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计划安排,该项目计划2019年年内开工、2020年底前完成)
整改目标:确保农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按“纳管为主、就地处理为辅”的原则,有计划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其中2018年新(翻)农污设施9137户,2019年计划新(翻)农污设施11164户、提标改造农污设施13550户。(区水务局、各相关街镇)
(二)按照《关于加强本区农污设施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区级部门加强对街镇农污设施运行管护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同时街镇进一步完善优化农污设施管理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养护单位的管理考核。(区水务局、各相关街镇)
(三)广富林街道郊野公园内个别未搬迁农户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已即知即改,将洗手池管道纳入化粪池。新浜镇胡家埭村以及石湖荡镇泖新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纳入2019年松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建设和提标改造。(区水务局、广富林街道、新浜镇及石湖荡镇)
4.6 河道底泥处置不规范,存在部分中小河道疏浚底泥未经检测评估直接在林地和农田堆肥消纳的现象。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处置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市级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中小河道整治情况,对确需开展底泥疏浚的河道,编制疏浚计划,按年度开展底泥检测,并按照检测结果,进行分类消纳处置。(区水务局及各相关街镇)
5.1环境监管执法力量配备不足。松江区需监管污染源单位1.5万家,而环保局机关和支队人数偏少,街镇环保办刚成立,未明确专门编制,环境执法车辆难以足额保证,与当前全覆盖、高标准、严监管的环保新形势还无法匹配。
牵头单位:区编办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机管局、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合理配置环境监管执法力量,保障环境执法出行。
整改措施:
(一)结合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执法资源,合理配置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区编办)
(二)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各街镇、开发区根据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数量和环保工作实际,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所需编制从各街镇现有编制资源内统筹调剂。(区编办)
(三)结合公务用车改革,足额配置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车辆,对车况不好且已经达到淘汰年限的车辆及时更新。(区机管局)
(四)定期开展街镇环保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环保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区环保局)
5.2 街镇(园区)对企业的监管方式有待规范。督察期间,发现突击监管“一刀切”行为。仅新桥镇、中山街道、经济开发区就发现未依法按规定程序查封企业50家,其中不乏督察组进驻和下沉督察前突击查封企业的案例,既影响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又影响了部分企业的正常生产。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中山街道、新桥镇、开发区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机制,防止企业监管“一刀切”。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定期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机制,加强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列出整改清单,如发现情节严重的或者无法判定的环保问题,及时上报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相关街镇、开发区、区环保局)
(二)街镇一级形成环保办、安监所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发现企业未批先建、未批先投、未验先投等问题,及时通报,对于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且可能造成较大环境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相关街镇、开发区、区环保局)
5.3 环境问题监管成效有待提高。部分环境问题举报查处流于形式,事实梳理不清、处理手段单一、公示结果落实不到位。据统计,督察期间受理重复类举报79件,占总受理举报量的三成。如G15高速莘砖公路噪音扰民等问题,仅督察期间就收到10个重复投诉件,处理结果公示后,引发群众质疑;象屿品城小区化粪池及停车场异味通风整改方案执行不到位,公示处理意见和实际落实情况有差距,引发群众反复举报。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洞泾镇、九亭镇及各相关街镇
整改时限:2019年4月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提升环境信访的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
整改措施:
(一)洞泾G15工程土方整形、雨水排水沟铺、乔木种植等绿化带建设工程已于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为进一步解决高速噪音及光污染问题,已协调市路政局和城投运管中心委托上海缄欣道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高速路旁的小区住宅进行噪音检测和关于G15高速公路莘砖公路入口声屏障新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由于该工程涉及桥梁、闸道、路基、地下各类管线较多,情况复杂,设计周期相应较长,于2019年6月底之前开工实施。(洞泾镇)
(二)九亭镇已完成象屿品城小区污水管的疏通,并增设化粪池格栅井、液位控制泵以及对化粪池加盖处理;小区物业落实每天上午下午各开两小时排气通风设备,特别在雨季加大地下车库的通风时长,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九亭镇)
(三)优化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流程,做好跟踪反馈、回访沟通,及时告知信访调处最新的调处进展和结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缓解和避免信访矛盾的激化。(区环保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四)完善重点信访领导包案制度,明确责任人、工作时限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并形成合力,解决信访调处中的瓶颈,提升环境问题的监管成效。(区环保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街镇、开发区)
(五)将区域环境信访中典型问题纳入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查处的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治理,打击违法行为,补好短板,降低重复信访发生率。(区环保局)